南京老人去世后火化,需凭有效死亡证明和相关身份、经办人证件向殡仪馆申请办理,无需提前审批,但必须依法取得死亡证明。 若属于《南京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》覆盖对象(如本市户籍老人等),还可申请免费基本殡葬服务。
死亡证明:由医疗机构(如医院)出具的《死亡医学证明》;若在家或非医疗场所死亡,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公安部门核查后出具;非正常死亡(如意外、他杀)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。
逝者有效身份证件:如身份证、户口簿(或复印件);若无原件,可由单位、街道或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。
经办人(通常为亲属或指定代办人)身份证原件;若为代办,还需提供委托书(无固定模板,书面说明关系并签字即可)及代办人身份证。
火化申请:联系属地殡仪馆(如南京市殡葬管理处下属各馆)预约遗体接运并提交上述材料,填写《南京市惠民殡葬申请表》(如申请免费服务);遗体一般由殡仪馆专用车辆接运,家属无需自行运送。
非本市户籍老人:在南京去世的,同样可火化,但需提供死亡证明及在宁居住/暂住相关说明(如居住证、单位证明等),部分惠民政策可能不适用。
若老人为南京户籍且属于《南京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》(2026年6月1日起施行)规定的14类对象(含普通居民),可凭上述材料在殡仪馆直接享受遗体接运、存放3日内、火化(平板炉)、骨灰袋及简易骨灰盒等免费服务,无需额外缴费,但超出项目自费。非户籍老人仅能办理火化,不自动享受补贴。
火化后,殡仪馆会出具火化证明,用于后续注销户口、申领丧葬补助(如养老保险待遇)等事宜。非正常死亡或无名遗体,须先经公安部门调查并出具处理意见,再由指定殡仪馆办理。
